明洪武青花瓷器的確立
關(guān)于“洪武”青花瓷器,是由美國學者波普博士首先提出來的。1956年,在伊朗國家博物館和土耳其伊斯坦布爾托普卡比博物館時,波普博士以“至正十一年”銘的青花云龍紋象耳大瓶為標
準器,對兩館收藏的大批青花瓷器進行了排比研究,認為它們是同屬一個時期的,并命名為“至正型”。又在兩館收藏的青花瓷器鐘,發(fā)現(xiàn)了幾件既有“至正型”的青花風格,又有“永樂青
花的瓷器的一些特點。因此他以此為據(jù),認為一一類青花瓷器既不是“至正型”青花,又不是永樂的青花,而把他們認定為“洪武青花”。波普的推斷,與他所提出來的“至正型”清華一氧
化,顯然得到了全世界瓷學者的關(guān)注。然而,由于波普只是用類型學排比方法的出來的,與“至正型”帶“至正十一年”銘的青花瓷器不同,盡管具有一定科學性,但沒有任何的考古資料和
帶年款的器物作證,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三點:
1、青花瓷器既有元代的風格,又不同于明永樂青花瓷器的特點,以類型學研究結(jié)果表明,應當是屬于洪武時期的。
2、長期以來我國學者對洪武瓷器認識不一,對波普博士提出來的“洪武青花”也抱有換衣態(tài)度,因年代依據(jù)不足,所以一直把這類青花瓷器認定為“元代末期”。
3、日本學者在很長一段時間內(nèi),既不同意波普博士的:“洪武說”,也不贊成中國學者的“元末說”,而提出了元末明初說。
一處為景德鎮(zhèn)珠山東路。1990年9月,發(fā)掘者在離地表深約5米處發(fā)現(xiàn)了許多建筑財力哦啊用瓷。計有浮雕方勝紋瓷磚。琉璃瓦,白瓷水管以及青花和釉里紅大盤碎片等,其中尤為重要的是發(fā)
現(xiàn)了一塊“壽字三號瓦”,瓦上用鐵料記有“監(jiān)工浮梁縣丞趙萬初”字樣。據(jù)清康熙二十一年《浮梁縣志》卷五“官制、洪武縣丞”條下有趙萬初、陳登的名字。而陳登有傳,為洪武默念縣
丞,趙萬初名列陳登之前但無傳。據(jù)此可認定他是洪武初期早于陳登的縣丞,瓦上的題記與文獻相吻合,故知該地層出土的瓷器,屬于洪武早起的無疑了。
另一處是在景德鎮(zhèn)的 中華路。1994年6-8月,發(fā)覺棉結(jié)560平方米,在距地標3米處,的黃土層上,發(fā)現(xiàn)了兩個較集中的此片堆積。堆積分三個文化層:第一為明永樂層,第二為明洪武層,第
三位元代層。這是景德鎮(zhèn)考古發(fā)掘具有明確年代地層關(guān)系最為重要的遺跡。特別是對解決洪武永樂青花瓷器的界定,更具重要意義。
上述兩處瓷片以青花為主,釉里紅次之,青花瓷片要占90%以上,大致可分為兩大類,第一類瓷片胎厚重,器形碩大,青料呈色灰淡,紋飾較為粗獷,明顯看出是受到元青花瓷器的影響,但紋
飾題材沒有元青花豐富,構(gòu)圖也沒有元青花嚴謹,器底無釉,并普遍呈橙黃色。第二類瓷片,與第一類明顯不同,胎釉細膩,器形豐富,器壁輕薄,制作精細。青料呈色深藍,有暈散,紋飾
構(gòu)圖疏朗,畫筆亦瀟灑飄逸,器底并呈粉色。
以上地層關(guān)系的出土物證了第一類青花瓷器與景德鎮(zhèn)珠山東路發(fā)掘出土,屬于洪武時期的青花大盤等相同,也與波普博士所說的“洪武瓷器”相一致。從此明洪武瓷器年代的推斷,就被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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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來了。